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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持有房屋6年出售 差七天房地合一所得免稅飛了

他持有房屋6年出售 差七天房地合一所得免稅飛了 →點入看全文 2025.02.26     16:11     工商時報   傅沁怡

幼兒園購買或更新幼童專用車,取得實報實銷之政府補助款, 應如何申報補助款收入及車輛成本、費用?

幼兒園購買或更新幼童專用車,取得實報實銷之政府補助款, 應如何申報補助款收入及車輛成本、費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25-02-27 】         甲幼兒園負責人林先生來電詢問,其 113 年度購買幼童專用車,因政府補助汰舊換新,取得實報實銷之政府補助款,當年度該筆補助款、購車成本及折舊費用應如何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凡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辦理之長照機構、幼兒園、補習班(以下合稱執行業務者),購買或更新設備取得實報實銷之政府補助款(格式代號 95A ),其實際支出金額大於或等於補助款,執行業務者應於取得補助款年度全額認列該補助款收入,並在該補助款金額範圍內同額認列當年度費用;至購買或更新設備金額超過補助款部分,為取得該項設備之實際成本,應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 30 條規定分年提列折舊。         該局說明,甲幼兒園 113 年 1 月初購買幼童專用車,實際支付新臺幣(下同) 90 萬元,獲得政府補助款 30 萬元,當年度應認列該補助款收入 30 萬元,並同額認列設備費用 30 萬元;至於差額 60 萬元(實際支付 90 萬元–補助款 30 萬元),為取得該項設備之實際成本,可按耐用年限 5 年,減除估算殘值 10 萬元後, 113 年度可提列折舊費用 10 萬元〔( 60 萬元– 10 萬元)/ 5 年〕。         該局提醒,執行業務者若有類似情事,可先行自我檢視,核實申報,以符規定,如有相關法令適用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或至 該局網站 ( https://www.ntbk.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聯絡人:孫韻斐 股長             聯絡電話:( 07 ) 8123746   分機 6050 撰稿人: 莊素美                聯絡電話:( 07 ) 8123746   分機 6088 ...

營利事業給付派赴國外服務員工勞務報酬,是否需辦理扣繳申報?

營利事業給付派赴國外服務員工勞務報酬,是否需辦理扣繳申報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25-02-27 】         營利事業派員至國外出差提供技術服務,取得之勞務報酬,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須課徵所得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派員至中華民國境外提供技術服務,係屬國外出差性質,員工自該營利事業取得之勞務報酬,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此,營利事業應於給付薪資所得時扣繳稅款,其代扣稅款應於每月 10 日前將上 1 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次年 1 月底前依規定格式,向所轄國稅局列單申報。         該局舉案例說明, A 君受僱於甲公司, 111 年度甲公司給付 A 君薪資所得新臺幣(下同) 2,400,000 元, 111 年 2 月初甲公司派遣員工 A 君赴荷蘭為客戶維修機器,期間 3 個月,甲公司換算該期間 A 君薪資所得 600,000 元,甲公司誤以該勞務報酬的勞務提供地在中華民國境外,而未將 A 君領取的薪資所得 600,000 元辦理扣繳申報,僅就 A 君在中國民國境內服務的薪資所得 1,800,000 元辦理扣繳申報,經該局查獲,認定 A 君係受甲公司派赴境外服務,屬國外出差性質,該期間 A 君取得之勞務報酬,仍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該局依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1 款規定,除責令甲公司限期補繳短扣繳稅款及補申報扣繳憑單外,並予以處罰         該局特別提醒,扣繳義務人申報前可先瞭解相關規定,如仍有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或至 該局網站 ( https://www.ntbk.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聯絡人:白淑晏 股長           聯絡電話:( 07 ) 7151511  分機 6130 撰稿人:王沛瀅                  聯絡電話:( 07 ) 7151511  分機 6146 提供單位:前鎮稽...

出售成屋計算房地合一所得稅持有期間,不可併計預售屋的持有時間

出售成屋計算房地合一所得稅持有期間,不可併計預售屋的持有時間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25-02-25 】         個人與建設公司簽約買入預售屋,完工交屋後出售,房地合一所得稅持有期間及適用稅率為何?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預售屋與成屋為不同交易標的,民眾倘持有預售屋至成屋出售,以成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取得日,並自取得日起計算至出售該成屋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止,為持有期間,不得併計預售屋持有期間。舉例說明,個人於建案完工前,即 110 年 3 月 1 日買入預售屋,建案於 110 年底完工,取得成屋所有權登記日在 111 年 2 月 1 日,嗣後出售成屋,其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在 111 年 12 月 30 日,則成屋持有期間自 111 年 2 月 1 日至 111 年 12 月 30 日,未超過 2 年,適用稅率為 45% 。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4 第 1 項、第 14 條之 4 第 3 項及第 14 條之 5 規定,個人交易自 105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應依房屋、土地持有期間,按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 30 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買賣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申報時戶籍所轄稽徵機關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其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個人有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皆應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或至 該局網站 ( https://www.ntbk.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聯絡人:蔡文禎   股長             聯絡電話:( 07 ) 7151511 分機 6150 撰稿人 : 李建霆                    聯絡電話:( 07 ) 71...

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免稅有撇步

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免稅有撇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25-02-26 】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是為防制炒作房產、避免短期投機,健全不動產稅制,促使房屋、土地交易正常化。但為保障自住需求,落實居住正義,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5 第 1 項特別明定,家庭自住房地交易時,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只要符合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 6 年、交易前 6 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及交易前 6 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交易所得免稅等要件,在課稅所得新臺幣(下同) 4 百萬元範圍內,即可免納所得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個人享有自住免稅優惠要件,除須於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外,尚須實際持有並居住,三者均須連續滿 6 年,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國稅局會審查地政機關登記資料、戶籍謄本、水電用量及帳單等,以確認納稅義務人是否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連續滿 6 年之事實,另調查營業稅、房屋稅、地價稅之稅籍、租賃所得、非自住房屋核定資料,或其他外部資料,釐清於交易日前 6 年內該房地有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以避免投機行為。         該局表示,日前查獲甲君 113 年 5 月 29 日出售 107 年 5 月 21 日購買取得的房地,甲君持有系爭房地期間已滿 6 年,出售前 6 年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且審酌其水電用量確有居住事實,惟甲君係 107 年 6 月 6 日始於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尚餘 7 天才屆滿 6 年,雖核定課稅所得 275 萬元在 4 百萬元範圍內,仍未符合自住房屋「連續滿 6 年」之免稅規定。         該局提醒,民眾欲出售持有之自住房屋時,建議先審視是否符合上述免稅優惠相關規定;無論是否符合,皆應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5 規定,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 30 日內辦理申報,以免受罰。若發現有未依規定申報情形,在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調查前,請儘速向所轄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可適用相關免罰規定。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賣父所贈房地 他因這事慘被補稅77萬

賣父親贈與房地 他因這事慘被補稅77萬 國稅局說明 →點入看全文 2025.02.25     07:01     工商時報   傅沁怡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不得列報負責人之薪資支出及伙食費用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不得列報負責人之薪資支出及伙食費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5-02-25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等其他所得者,負責人不得於其事業單位列報薪資費用,且其本人日常膳食費亦不得以伙食費列支。         該局說明,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 18 條第 2 款規定,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外,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費用。又依同辦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私人辦理之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不符合免稅規定者,其所得之查核,準用該辦法規定。另按財政部 67 年 4 月 26 日台財稅第 32701 號函規定,執行業務者本人日常之膳食費,係屬其個人之生活費用,於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亦不得以伙食費列支。         該局舉例說明,最近查核某幼兒園 111 年度其他所得申報案件,發現其列報獨資負責人領取之薪資支出新臺幣(下同) 240,000 元及伙食費 28,800 元,因與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及財政部函釋規定不符,該局爰剔除其負責人之薪資及伙食費共 268,800 元,不予認列為幼兒園之費用。         該局呼籲,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辦理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有關薪資支出及伙食費之列支,應確實依照上開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遭剔除補稅。 (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林股長;電話 2311-3711 分機 1510 )

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將存貨及固定資產移轉與新負責人,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將存貨及固定資產移轉與新負責人,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5-02-24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雖統一編號未變更,原負責人將存貨及固定資產移轉與新負責人時,仍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獨資商號對外雖以商號之名義營業,實際上獨資商號並非屬法人組織,其權利義務主體為經營該獨資商號之負責人,故獨資商號於商業登記上雖為負責人之變更,實際上乃為商號權利義務之轉讓,是原負責人將該商號之存貨及固定資產移轉與新負責人時,縱為無償移轉,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2 款、第 32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按轉讓時之時價認定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獨資商號係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其負責人張三與李四簽訂讓渡契約,約定將該商號之經營權轉讓與李四,並將價值新臺幣(下同) 100 萬元之存貨及固定資產隨同移轉與李四,張三應以甲商號名義開立銷售額 100 萬元及稅額 5 萬元之三聯式統一發票交付與李四,並依法報繳營業稅。        該局呼籲,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應特別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因漏開統一發票而受罰,民眾如有相關疑義,歡迎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聯絡人:法務組詹審核員;電話 2311-3711 分機 2027 )

大查稅來了 今年新增兩大行業要注意

大查稅來了 今年新增兩大行業要注意 →點入看全文 2025.02.21     16:24     工商時報   傅沁怡

學生中千萬發票被取消領獎資格 結局逆轉

學生中千萬發票被取消領獎資格 結局逆轉 →點入看全文 2025.02.21     17:01     工商時報   傅沁怡 統一發票是許多民眾的小確幸。

114年度營業稅選案及網路交易查核作業將於4月啟動

114 年度營業稅選案及網路交易查核作業將於 4 月啟動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25-02-21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今( 114 )年度營業稅(選案及網路交易)查核作業將自 4 月 1 日起展開,基於愛心辦稅,籲請營業人自行檢視帳證,如有短漏報情形,請於 3 月 31 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可免受罰。         中區國稅局說明,今年度查核重點,針對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包含網路銷售)常見之違章態樣加強查核: (1) 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 (2) 銷售貨物或勞務短漏開統一發票或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未據實申報銷售額 (3) 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 (4) 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或虛報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 (5) 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6) 將應稅銷售額申報為零稅率或免稅銷售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黃金路段、夜市、高人氣聲量店家(包含排隊名店、媒體報導關注店家)、理髮業及不動產(轉)租賃業等營業人,有無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短漏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及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等情事,仍持續列為加強查核對象。         該局特別呼籲營業人自我檢視,如有違章漏稅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規定免予處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該局將竭誠服務。 電話:( 04 ) 23051111 轉 7524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 蔡明志

賣舊制中古屋三步驟報稅

賣舊制中古屋 三步驟報稅 →點入看全文 民眾去年若有出售適用舊制課稅的中古屋,今年5月報稅時記得申報,報稅時可牢記三大步驟,依序為檢視成本資料、判斷是否為豪宅、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2025/02/21 00:36:09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胡順惠/台北報導

欠稅未繳保單恐被終止

欠稅未繳 保單恐被終止 →點入看全文 2025/02/21 00:30:4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婚後土地續享優稅有撇步

婚後土地續享優稅 有撇步 →點入看全文 2025/02/21 00:31:2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企業換新車列帳有眉角

企業換新車 列帳有眉角 →點入看全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企業車輛汰舊換新取得退稅,並非企業營業收入,應作為資產成本或未折減餘額的減項,應依據適當會計方式進行帳務處理,以確保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正確性,避免產生補稅及罰款風險。 2025/02/21 00:35:02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遺產稅及贈與稅調整後的課稅級距,114年1月1日以後發生繼承事實及贈與行為之案件才適用!

遺產稅及贈與稅調整後的課稅級距, 114 年 1 月 1 日以後發生繼承事實及贈與行為之案件才適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25-02-21 】         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 CPI )漲幅達調整門檻,財政部於 113 年 11 月 28 日公告調整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適用於「 114 年 1 月 1 日以後發生」繼承事實及贈與行為之案件。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 106 年, 114 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與 106 年適用之指數相較,上漲 12.42% ,已達應調整標準 10% ,故按上漲幅度調整;至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已分別於 111 年及 113 年調整, 114 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相較該 2 年度指數,未達應調整標準,因此本次不予調整。調整前、後的課稅級距金額如下表: 單位:新臺幣元 事實發生日期 106.5.12~113.12.31 (調整前) 114.1.1 以後(調整後) 稅目 稅率 遺產 / 贈與淨額 遺產 / 贈與淨額 遺產稅 10% 5,000 萬以下 5,621 萬以下 15% 超過 5,000 萬 ~1 億 超過 5,621 萬 ~1 億 1,242 萬 20% 超過 1 億 超過 1 億 1,242 萬 贈與稅 10% 2,500 萬以下 2,811 萬以下 15% 超過 2,500 萬 ~5,000 萬 超過 2,811 萬 ~5,621 萬 20% 超過 5,000 萬 超過 5,621 萬 ...

營業人出租房屋提前解約,没收押金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課徵營業稅

營業人出租房屋提前解約,没收押金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2025-02-21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出租房屋,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倘出租人有没收押金者,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6 條第 1 項及財政部 85 年 9 月 12 日台財稅第 851915443 號函規定,營業人出租房屋,因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依約收取之違約金,係屬銷售額範圍,應併入租金收入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課徵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租賃雙方訂立租賃契約時,通常會約定如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須支付一定款項並自押金內扣除,上述由出租人(即銷方)没收之押金即屬違約金性質,依據前揭規定,當屬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收取之一切代價。         該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因買方違約而加收之違約金屬上開稅法規定銷售額範圍,應於加收違約金或解約没入押金時,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以免受罰;營業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 0800-000-321 或逕洽營業人所轄稽徵機關,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用子女名義買房 課贈與稅

用子女名義買房 課贈與稅 →點入看全文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若父母以子女名義購買不動產並支付價款,將被視為贈與行為,須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2025/02/20 00:52:32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獸醫兼營其他業務 要稅

獸醫兼營其他業務 要稅 →點入看全文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稅法》規定,提供專業勞務的「執行業務者」,像是獸醫師提供醫療服務,不屬營業稅課徵範圍。 2025/02/20 00:51:1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職安法修法 明確霸凌定義

職安法修法 明確霸凌定義 →點入看全文 2025/02/20 00:49:26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113年交易舊制高價宅 財政部2規定加嚴設算所得

113年交易舊制高價宅 財政部2規定加嚴設算所得 →點入看全文 2025/02/19 18:00:53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19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