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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牌照稅繳納期限4月30日 逾期將加徵滯納金

中央社 記者呂晏慈台北 28 日電 2026/04/28 18:37:58 財政部賦稅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提醒納稅義務人若遺失或尚未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請盡速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其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台查詢或申請補發..... 點入看全文

114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12月1日截止

【財政部賦稅署 -2025-10-28 】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 114 )年地價稅將於 11 月 1 日開徵,繳納期間原自 11 月 1 日至同月 30 日止,繳納期間末日適逢假日,截止日順延至 12 月 1 日,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今年 11 月 1 日開徵之地價稅,係徵收今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地價稅額,依土地稅法規定以 8 月 31 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填發 1 張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對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稅額如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 https://net.tax.nat.gov.tw ),利用自然人 / 工商 / 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 TW FidO ),線上查繳稅款。該署特別提醒,切勿點選來路不明之連結,以免上當受騙。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 3 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 OK )等便利商店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 ATM )、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另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 QR-Code 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 APP 進行繳稅。各項繳稅方式作業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繳納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 )「線上服務」項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閱。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今年 12 月 1 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稽徵機關不會以電話要求確認存款帳戶餘額,請務必小心求證。 新聞稿聯絡人:曾科長雅萍 聯絡電話: 02-2322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