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特留分刪除 明年2月17日生效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台北報導 115.8.18 總統令昨(17)日公告攸關「刪除手足特留分」的《民法》第1223條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條文修法。依修法條文,明定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法務部表示,修法將自2027年2月17日生效,在施行前,兄弟姊妹特留分仍存在。 法務部提醒,兄弟姊妹應繼分仍維持不變,若未透過遺囑事先規劃,兄弟姊妹仍能參與遺產分配。 立法院會7月28日三讀通過刪除手足特留分,明定修法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立法院將法案送至總統府後,總統令昨日公告修法,法務部表示,新法實施日期為2027年2月17日當天生效。 法務部指出,新法有六個月緩衝期,在總統公布日起六個月內,若發生繼承事實,仍適用舊法規定。也就是在這段時間去世,手足仍可主張特留分。 法務部強調,新法修正後,兄弟姊妹繼承順位、應繼分維持不變,因此未來新法上路後,若沒有遺囑、也沒有前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仍可分產。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