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委外記帳及稅務申報,應注意委任合法代理人,保障權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115.8.31 營利事業設立後,舉凡開立統一發票、帳務憑證處理、財務報表製作、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各項稅務事項,皆攸關營利事業權益, 若需委外辦理 , 應委由具備專業能力及合格之 會計師、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 代理人, 俾利正確處理帳務及依法辦理稅務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會計師依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第2條規定,向財政部申請登記為「稅務代理人」;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則依記帳士法第2條規定向執業登記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執業報備,二者均為合法代理人。會計師執業範圍,包括簽證、會計及稅務服務;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主要處理記帳及稅務申報。營利事業可視業務需要,委任合法代理人。 該局補充,合法代理人名單及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官網查詢(網址 https://www.mof.gov.tw/首頁/便民服務/賦稅服務資訊 /稅務代理人資訊或記帳士資訊)。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部分,亦可至執業登記地所屬國稅局官網查詢。 該局提醒 , 營利事業委外處理帳務 , 應審慎選擇合格之會計師 、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 ,以提供專 業服務品質 ,降低稅務風險 , 保障自 身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 ,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洽詢 ,或 至該局網站( https://www.ntbk.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營所稅組 聯絡人:賴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130 撰稿人:秦小姐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136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