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酬股票優稅放寬 過頭關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115.8.21 為協助企業搶才、留才,立法院昨(20)日朝野協商《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因國內經濟成長,股市環境已大不同,針對現行員工獎酬股票緩課稅500萬元上限,初審通過提高至1,000萬元,並自2027年1月1日實施。全案待立法院三讀。 產創條例第19-1條規定,企業員工於取得股票當年度或可處分日年度按時價計算,全年合計500萬元總額內之股票,可選擇免予計入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課稅。最快自明年起,緩課上限提高至1,000萬元,經濟部希望提供業者留才誘因。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舉行朝野黨團協商產創條例修正草案,經過一小時協商,經委會召委邱志偉宣布,第19-1、第23-1、23-2及第72條照協商內容通過。其中,第19-1是自2027年1月1日實施,其餘都是自總統府公布法案後實施。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