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提示電子帳簿,享實質獎勵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屬調帳查核案件者,除會計師簽證申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申報、決算及清算申報案件外,可採用網路或媒體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不僅取代傳統耗時費力的紙本憑證調閱與運送,符合條件者還可享有獎勵。 該局說明,依據財政部獎勵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實施要點規定,營利事業在稽徵機關所定或核准延期提示帳簿期間內,如期提示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可享有下列獎勵措施 : 一、當年度除經審核有異常項目外,免再提示會計傳票憑證供查核。 二、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其後 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得予以書面審核,免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查核對象。 ( 一 ) 經稽徵機關查獲當年度短漏所得稅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 下同 )10 萬元,或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之比率不超過 5% ,且非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並繳清稅款及罰鍰者。 ( 二 ) 當年度經稽徵機關調整全年所得額未達 100 萬元者。 ( 三 ) 其後 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未經人檢舉或無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情事者。 三、專人協助解決或指導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 網址: https://tax.nat.gov.tw ,路徑 : 首頁 > 非個人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營所稅帳簿上傳 > 軟體下載與報稅 ) 下載「營利事業電子帳簿上傳程式」,帳簿資料電子檔案經軟體審核無誤後,即可直接以網路上傳帳簿電子檔案或另燒錄於光碟送交稽徵機關,快速又簡便。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彰化分局 營所遺贈稅課 陳姿妏 電話:( 04 ) 7274325 轉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