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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租金抵稅 三條件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2026/04/08 01:39:22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申請前要留意是否符合三大條件,若符合,即可依法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有助降低營業稅負擔..... 點入看全文

企業支付員工宿舍租金取得的發票 符合一定要件就能扣抵營業稅

近年來許多企業為積極留才,選擇以公司名義承租房屋供跨區就業員工住宿使用,只要符合一定要件,企業支付租金所取得發票的進項稅額,可以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 南區國稅局說明,營業人承租員工宿舍供其總、分支機構員工使用,倘未限制供一定層級以上員工使用且非屬酬勞員工性質,並為集中或統一管理員工目的者(例如由營業人統籌管理宿舍使用規範),可核認屬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則其支付租金取得發票的進項稅額就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進一步提醒,不是所有宿舍租金的進項稅額,都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應注意是否與營業人本業或附屬業務有關,避免將不得扣抵的進項憑證申報扣抵,而遭受處罰。如有相關疑義可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 林股長 06-2223111 轉 8086

員工宿舍租金抵稅 須符合三大要件 相關進項稅額才能扣抵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許多公司為照顧外地調職或外籍員工,會承租房屋作為宿舍使用,但部分企業誤以為,只要名義上為「員工宿舍」,相關費用都能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點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