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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車有補助?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 這三點要注意

2025報稅/買新車有補助?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 這三點要注意 →點入看全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辦理汽機車汰舊換新退還貨物稅,須留意報廢或出口中古舊車條件、新車條件、以及新舊車主關係等三大條件。 2025/06/29 23:31:20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藥局銷售藥品調劑以外之貨物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藥局銷售藥品調劑以外之貨物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5-6- 30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藥局除銷售依醫師處方箋調劑之藥品不課徵營業稅外,如銷售一般商品,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 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又同法第 3 條第 2 項但書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藥局銷售依醫師處方箋調劑藥品之調劑費及藥品費,因屬主持藥師、藥劑生之執行業務所得,尚無課徵營業稅問題。惟藥局如兼營其他藥品、美容保養品、保健食品或母嬰用品等貨物之銷售,與一般營業人無異,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藥局原為專營藥品調劑業務,尚無課徵營業稅問題,免辦理稅籍登記。嗣後甲藥局為滿足消費者之藥妝保健、妊娠育嬰等多元需求,遂轉型為複合式藥妝店,除原有藥品調劑業務外,同時銷售成藥、美容保養品、保健食品、嬰兒奶粉及紙尿褲等貨物,爰甲藥局應即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該局提醒,藥局如有銷售藥品調劑以外之貨物,而尚未辦理稅籍登記者,應即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辦,並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規定,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加息免罰。

稅務行政救濟 追稅期縮短

稅務行政救濟 追稅期縮短 →點入看全文 2025/06/27 01:48:53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遺產稅申請分期繳納,最長可達3年

遺產稅申請分期繳納,最長可達 3 年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25-6- 27 】          為減輕納稅義務人繳納遺產稅壓力,使其有充裕時間籌措現金繳稅,遺產稅應納稅額在新臺幣(下同) 30 萬元以上,確有困難不能一次以現金繳納時,可在納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期繳納,最多 18 期,最長可達 3 年。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繼承遺產應納之遺產稅,如遺產是不動產、股票而非存款、現金,不能一次以現金繳納,納稅義務人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 2 項規定,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 18 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 2 個月為限,並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繳納。           該局舉例說明,繼承人 A 君應納遺產稅 198 萬元,繳納期限至 114 年 5 月 20 日止,因 A 君無足夠現金繳納,且遺產為土地、房屋及股票等無法立即變現之實物,遂於 114 年 5 月 1 日向國稅局申請並獲准分 18 期繳納稅額,每 2 個月繳 11 萬元並自 114 年 5 月 21 日起計算分期利息。倘 A 君如期在 114 年 6 月 30 日至銀行繳納第 1 期分期款項,除繳納每期 11 萬元遺產稅外,銀行還會加收 114 年 5 月 21 日至 114 年 6 月 30 日的利息 213 元(計算式: 110,000 元 X 1.725% X 41/365=213 元,利率 1.725% )。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對核准分期繳納之任一期應繳稅捐未如期繳納,國稅局會取消已核准的分期,並就未繳清之稅款餘額,發單通知限 10 日內一次全部繳清,逾期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營所稅盈虧互抵 三個要件

2025報稅/營所稅盈虧互抵 三個要件 →點入看全文 2025/06/26 01:42:3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贈與股票雖免繳證券交易稅,但仍須辦理贈與稅申報

贈與股票雖免繳證券交易稅,但仍須辦理贈與稅申報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5-6- 26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贈與股票非屬交易行為,免繳證券交易稅,但仍應向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該局說明,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 1 條規定,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應依法課徵證券交易稅。準此,民眾如係買賣公司發行之股票,應繳納證券交易稅,而因贈與移轉的股票則因非屬買賣行為,無須繳納證券交易稅,惟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 條、第 24 條及第 42 條規定,仍應向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始得辦理股票移轉過戶。 該局呼籲,贈與股票非屬買賣有價證券,尚非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惟提醒贈與人仍須申報贈與稅,取得稽徵機關核發之贈與稅證明書,始得辦理過戶。倘有任何疑問,請洽詢任一國稅局,或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2025報稅/賣未上市櫃股票免稅 三要件

2025報稅/賣未上市櫃股票免稅 三要件 →點入看全文 2025/06/25 01:07:3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出售繼承房屋 兩步驟計稅

出售繼承房屋 兩步驟計稅 →點入看全文 2025/06/25 01:06:3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工廠房屋稅減半 三點留意

工廠房屋稅減半 三點留意 →點入看全文 2025/06/25 01:05:5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賣房前遷戶籍 有條件優稅

賣房前遷戶籍 有條件優稅 →點入看全文 2025/06/25 01:05:2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報稅倒數計時 財政部提醒民眾盡速申報

報稅倒數計時 財政部提醒民眾盡速申報 →點入看全文 2025/06/23 17:46:21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借錢給朋友救急收50萬元利息 報稅漏掉這一筆慘挨罰

借錢給朋友救急收50萬元利息 報稅漏掉這一筆慘挨罰 →點入看全文 借錢給朋友收受利息也要記得申報。  2025/06/23 16:00:4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提醒您,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於114年6月30日截止,請把握時間及早完成申報

提醒您, 113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於 114 年 6 月 30 日截止,請把握時間及早完成申報 【 財政部賦稅署 -2025-6- 23 】         截至 114 年 6 月 22 日止,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已完成申報件數 612 萬件(占 112 年度申報總件數 685 萬件之 89% ),其中採用網路申報件數 537 萬件、稅額試算件數 72 萬件,兩者合計件數 609 萬件,占已完成申報件數之 99.5% 。 113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已完成申報件數 103 萬件(占 112 年度總申報件數 109 萬件之 94% ), 112 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 61 萬件。 財政部提醒, 113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截止,請尚未完成報稅的民眾,儘早透過網路申報系統及多元繳稅管道完成報稅。各地區國稅局 6 月 24 日至 27 日及 6 月 30 日,每日中午提供報稅服務, 6 月 30 日收件時間延長至晚間 7 時,有臨櫃報稅需求的民眾,請把握時間至國稅局辦理。 財政部呼籲,網路申報認證方式多元,行動電話認證搭配手機報稅快速又方便,申報系統自動試算稅額,且可直接上傳附件,免送紙本,歡迎多加利用。

企業申報 CFC 別踩四地雷

企業申報 CFC 別踩四地雷 →點入看全文 2025/06/24 01:23:2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私人借貸收利息 要稅

2025報稅/私人借貸收利息 要稅 →點入看全文 2025/06/24 01:20:2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2025報稅/獨資合夥盈餘 併計綜所稅

2025報稅/獨資合夥盈餘 併計綜所稅 →點入看全文 2025/06/23 00:30:19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營業稅起徵點今年調升 小商家辦稅籍登記兩誤區

營業稅起徵點今年調升 小商家辦稅籍登記兩誤區 →點入看全文 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今年起調高,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業者,在判斷是否應辦理稅籍登記時,常見有兩大誤解。 2025/06/23 00:36:50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營業人因進口貨物瑕疵退運出口,應於取得海關退還營業稅額當期(月)申報扣減進項稅額

營業人因進口貨物瑕疵退運出口,應於取得海關退還營業稅額當期 ( 月 ) 申報扣減進項稅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25-6- 20 】         營業人進口貨物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業依法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嗣該進口貨物因故復運出口且不再進口,並經海關退還退運出口貨物繳納之營業稅者,應於取得退稅當期(月)營業稅申報書之進項稅額,扣減海關退還之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 15 條第 2 項後段規定,營業人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之營業稅額,應於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之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之。營業人因瑕疵、交易取消等因素,將進口貨物退運出口後不再復運進口,並向海關申報出口報單類別為「 G3 外貨復出口」及統計方式為「 82 已完稅進口之外貨因故復出口不再進口」,因此類情形屬進貨退出,若營業人於貨物進口所繳納營業稅,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嗣後發生進口貨物退運出口,經向海關申請並取得核退進口貨物溢繳之營業稅,形同進項稅額之減少,營業人應自行填具「海關退還溢繳營業稅申報單」,以海關核退稅款當期(月)為報繳營業稅之期(月)別,區分「進項及費用」與「固定資產」分別填入營業稅申報書進項「退出、折讓及海關退還溢繳稅款」欄(申報書第 40 、 41 或 42 、 43 欄)。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於 113 年 12 月間進口一批貨物金額新臺幣(下同) 300 萬元,繳納海關代徵進口營業稅額 15 萬元,並於申報 113 年 11-12 月期營業稅時,申報該筆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後因其中部分貨物有瑕疵缺損,甲公司將部分貨物計 80 萬元退運出口至國外供應商且不再復運進口,並向海關申請退還營業稅,於 114 年 2 月收到海關核退營業稅 4 萬元,則甲公司應於申報 114 年 1-2 月期營業稅時,填報於申報書第 40 欄 80 萬元、第 41 欄 4 萬元列為該期進項稅額之減項。甲公司如漏未申報上開退稅額 4 萬元,將依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按虛報進項稅額處罰。           該局提醒,營業...

房屋稅2.0吵翻天 新北稅捐處開課一次搞懂中央、地方稅差在哪

房屋稅2.0吵翻天 新北稅捐處開課一次搞懂中央、地方稅差在哪 →點入看全文 2025/06/19 11:46:41 聯合報 記者李定宇/新北即時報導

外派大陸卻漏報薪資 他被國稅局盯上補稅30萬元

外派大陸卻漏報薪資 他被國稅局盯上補稅30萬元 →點入看全文 台灣目前的報稅系統與自然人憑證僅提供國內來源所得的參考資料,不包含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的收入,有這類收入必須主動申報。 2025/06/19 10:08:3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2025報稅/報稅倒數 110萬戶未申報

2025報稅/報稅倒數 110萬戶未申報 →點入看全文 2025/06/19 02:07:3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娛樂設備增減 須事前申請

娛樂設備增減 須事前申請 →點入看全文 2025/06/19 02:07:1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阿公、老爸前後過世 他繼承1,500萬土地「這原因」免遺產稅

阿公、老爸前後過世 他繼承1,500萬土地「這原因」免遺產稅 →點入看全文 2025.06.18     16:19     工商時報    傅沁怡

中古車市場熱絡,申報進項稅額請留意

中古車市場熱絡,申報進項稅額請留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25-06-18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中古車商向個人購買中古汽車及機車時,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下稱營業稅法 ) 第 15 條之 1 及「營業人銷售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申報營業稅進項稅額注意事項」規定,取具及保存相關進項憑證及計算進項稅額,才能申報進項稅額扣抵銷售稅額。 該局說明,中古車商向個人、政府機關或依營業稅法第 4 章第 2 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等收購中古汽 ( 機 ) 車時,因無法取得載有營業稅額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依營業稅法第 15 條之 1 及前揭注意事項規定,得以買賣合約書、讓渡書或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及其他憑證,作為進項憑證,逐輛以購入成本按營業稅法第 10 條規定之徵收率 ( 現行為 5%) 計算進項稅額,並於申報各該輛中古汽 ( 機 ) 車銷售額當期,逐輛比較進項稅額及銷項稅額,取其小者作為可扣抵進項稅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中古車商應檢附「營業人購買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進項憑證明細表」併同申報書辦理申報,至於前述相關進項憑證申報時可暫免檢附,但應依規定妥善保存,於稽徵機關要求提示時提供查核。 該局舉例說明,甲中古車商於 114 年 1 月以新臺幣(下同) 315,000 元向小王購入中古汽車 1 輛以備銷售,進項稅額經計算為 15,000 元〔 315,000 元÷( 1+5 %)× 5 %〕,同年 4 月間以 420,000 元售出,銷項稅額為 20,000 元〔 420,000 元÷( 1+5 %)× 5 %〕,該輛中古汽車之進項稅額未超過其銷項稅額,甲中古車商於申報該輛中古汽車銷售額當期 ( 即 114 年 3-4 月期 ) 營業稅時,該筆進項稅額 15,000 元可全數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另甲車商於 113 年 11 月以 210,000 元向小規模營業人丙購入供銷售中古汽車 1 輛,進項稅額經計算為 10,000 元〔 210,000 元÷( 1+5 %)× 5 %〕, 114 年 4 月間以 168,000 元(含稅)賠售,銷項稅額為 8,000 元〔 168,000 元÷( 1+5 %)× 5 %〕,因該輛中古汽車之進項稅額已超過其銷項稅額,超過部分不得扣抵,該輛中古汽車銷售額當期得申報扣抵之進項稅額為 8,000 元。 該局最後提醒...

營業稅起徵點調高,請注意容易誤解二件事

營業稅起徵點調高,請注意容易誤解二件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25-06-18 】 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自今( 114 )年 1 月 1 日起調高,買賣業等「銷售貨物」業別之起徵點由每月銷售額新臺幣(下同) 8 萬元調高至 10 萬元,裝潢業等「銷售勞務」業別之起徵點由每月銷售額 4 萬元調高至 5 萬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每月查定銷售額未達調整後起徵點之營業人,將不會收到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並同時列出容易誤解二件事,提醒營業人注意。 第一,誤以為從事網路銷售應申請稅籍登記時點,一律按調高後起徵點判斷: 依財政部 109 年 1 月 31 日台財稅字第 10904512340 號令規定,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其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得暫時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於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時,應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因此,從事網路銷售應申請稅籍登記時間點,應按行為時營業稅起徵點標準判斷。 第二,誤以為經營實體店面只要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就可以不用辦理稅籍登記: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8 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因此,經營實體店面營業人,不論當月銷售額是否達營業稅起徵點,都應該在開始營業前申請稅籍登記。 該局舉例說明,林先生自 113 年 10 月起於網路銷售文具商品, 113 年 10 月至 114 年 2 月每月銷售額分別為 6 萬元、 7 萬元、 9 萬元、 8 萬元及 9 萬元,依行為時 113 年度「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規定,銷售貨物之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 8 萬元, 113 年 12 月銷售額 9 萬元已達起徵點,應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林先生誤以為 114 年 1 月 1 日起營業稅起徵點已調高,其每月銷售額均未達調高後起徵點可以不用辦理稅籍登記,如經查獲,將遭受處罰。又如果林先生同時經營實體店面,就必須在實體店面對外營業前申請稅籍登記,與營業稅起徵點無關。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如依規定應辦理稅籍登記而尚未申辦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請儘速主動補辦稅籍登記及補繳所漏稅額並加計利息,才可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規定免除相關處罰。   ...

營利事業因匯率變動所列報之兌換損益應以已實現者為限

營利事業因匯率變動所列報之兌換損益應以已實現者為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25-06-18 】 今年以來新臺幣升值,在匯率劇烈波動下,營業事業因收付外幣或外幣交易所產生之匯兌損益,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其認列金額應以已實現者為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29 條及第 98 條規定,兌換盈益或兌換虧損,應以實現者始能計入當年度損益,若僅因年終匯率調整而產生之帳面差額,則屬未實現損益,在稅務申報時就不能列報為當年度損益。故營利事業向國外銷貨或進貨,雙方約定以外幣收付價金,於進、出口貨物時,按當日匯率換算新臺幣入帳,未來收付外幣時,因結匯日的匯率可能已變動,此時因入帳匯率與結匯匯率之差額,即屬已實際發生兌換損益,該金額可列入當年度損益計算課稅所得。 該局舉例,甲公司於 114 年 2 月 10 日報關出口商品交易總金額為 10 萬美元,當日美元匯率為 32.5 元,銷貨產生應收帳款,入帳金額為新臺幣 ( 下同 )325 萬元,嗣後甲公司於 114 年 5 月 2 日收到 5 萬美元應收帳款,按當日結匯匯率 30 元計算,產生兌換虧損 12.5 萬元【即 5 萬美元×( 32.5 元 -30 元)】,因該兌換虧損已實際發生,甲公司於辦理 114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列報為損失;至於到年底仍未收取之外銷貨款,甲公司於財務會計上,雖須按年底( 114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即期匯率進行評價調整,但因該匯率評價調整所產生之兌換損益僅係帳面差額,尚未實現,屬「未實現損益」,甲公司於辦理 114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得列報。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列報兌換盈益或兌換虧損時,應以已實現者才能計入當年度損益,且應備妥匯兌損益明細計算表供國稅局核對,以免因誤列或資料不全而遭國稅局調整補稅,影響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 潘組長 06-2223111 轉 8030

請依限送交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以維護租稅優惠權益

請依限送交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以維護租稅優惠權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25-06-18 】 營利事業採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方式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依所得稅法第 102 條第 3 項規定,可按同法第 37 條規定適用較高之交際費限額,若符合一定要件者,還可享有同法第 39 條但書有關前 10 年核定虧損自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之租稅優惠。但如因疏忽申報程序,逾期送交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則申報案件會視為普通申報案件處理,而無法享受前開租稅優惠。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 113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因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延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營利事業如採委託會計師簽證方式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除應如期申報及繳納稅款外,也應將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於申報期限內送交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但若營利事業採網路申報者,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可延至 114 年 7 月 31 日前送交,或於 114 年 7 月 30 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以符合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之要件。 該局近期查核轄內甲公司 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甲公司雖於 113 年 5 月 30 日以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且於結算申報書封面載明申報類別為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並由簽證會計師於申報書封面簽章,惟遲至 113 年 7 月 10 日始送交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因甲公司送交日已逾 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附件送交末日 ( 原為 113 年 6 月 30 日,因假日順延至 113 年 7 月 1 日 ) ,甲公司 112 年度結算申報案件則被視為普通申報案件,而無法適用較高交際費限額及盈虧互抵。 該局特別提醒, 113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進入尾聲,請依限送交結算申報相關附件,如係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 ( 決 ) 算申報系統上傳送交附件資料者,也請記得檢視「網路附件上傳狀態明細表」列示之上傳狀態,務必確認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檔案顯示「上傳成功」,以免漏未上傳而影響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 潘組長 06-2223111 轉 8030

申報期已接近尾聲,營利事業應留意提交受控外國企業經會計師簽證財報或替代文據期限

申報期已接近尾聲,營利事業應留意提交受控外國企業經會計師簽證財報或替代文據期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5-06-18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今年是第 2 年辦理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 CFC )稅制申報,去年部分營利事業因未於申報期限內檢附 CFC 財務報表或替代該財務報表之其他文據,亦未於申報期限屆滿前申請延期提示,致影響其 CFC 盈餘之計算及盈虧互抵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以下簡稱 CFC 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營利事業應於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 CFC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或替代該財務報表之其他文據,倘無法依限提示,應於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前敘明理由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提示,延長之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6 個月,並以 1 次為限。又依同辦法第 7 條第 5 項及第 8 條第 3 項規定,營利事業需依限檢附前開文據,始得選擇適用「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FVPL )」之評價損益遞延至實現時計入 CFC 當年度盈餘,及經稽徵機關核定之 CFC 各期虧損,始得於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 10 年內自該 CFC 當年度盈餘扣除之規定。 該局近期查核轄內甲公司 112 年度申報 CFC 損益時,查得甲公司雖於結算申報時,列報其投資之 CFC  A 公司 112 年度虧損 600 萬元,但因甲公司未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內檢附 CFC  A 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或替代文據,又疏忽未申請延期提示,遲至 113 年 10 月始提示 CFC  A 公司之財務報表供國稅局查核,依 CFC 辦法規定,甲公司於認列 CFC 投資收益時,該 CFC  A 公司虧損數額於未來 10 年內無法自 CFC  A 公司當年度盈餘中扣除。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注意,隨著結算申報期間即將進入尾聲,營利事業如未能於結算申報期限內如期檢附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或替代該財務報表之其他文據,應於今年 6 月 30 日前以書面方式敘明理由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提示或選擇於申報書第 B7 頁「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 (CFC) 所得明細表」勾選「併同本次申報案件申請延期提示文據」申請延期提示,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