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股票雖免繳證券交易稅,但仍須辦理贈與稅申報

贈與股票雖免繳證券交易稅,但仍須辦理贈與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5-6-26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贈與股票非屬交易行為,免繳證券交易稅,但仍應向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該局說明,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應依法課徵證券交易稅。準此,民眾如係買賣公司發行之股票,應繳納證券交易稅,而因贈與移轉的股票則因非屬買賣行為,無須繳納證券交易稅,惟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第24條及第42條規定,仍應向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始得辦理股票移轉過戶。

該局呼籲,贈與股票非屬買賣有價證券,尚非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惟提醒贈與人仍須申報贈與稅,取得稽徵機關核發之贈與稅證明書,始得辦理過戶。倘有任何疑問,請洽詢任一國稅局,或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留言

熱門文章

營利事業委外記帳及稅務申報,應注意委任合法代理人,保障權益

114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修訂重點說明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劃一死亡前特定贈與併計遺產課稅合理化負擔等規定

115年1月起扣繳申報期已開跑,提醒「扣繳義務人」應正確填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