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期間領錢 要報遺產稅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2026/02/13 00:57:56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名下有舉借債務、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情形,如果繼承人無法證明相關資金具體用途,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這類款項仍應列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課稅.....點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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