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達90,501元 要先扣稅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1月 30,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財政部指出,員工參加公司尾牙摸彩,幸運中獎的獎金或獎品屬於機會中獎所得,須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點入看全文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告別手寫發票!善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開立B2B電子發票,省時便利又環保。 - 10月 09, 2026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115.10.8 為鼓勵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並落實無紙化政策,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開立B2B存證電子發票服務,營業人利用該平台即可開立發票並下載列印交付買受人,無須額外購買電子發票軟體,買受人亦無須具備接收電子發票之資訊系統,操作簡便,輕鬆告別傳統手寫三聯式統一發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開立B2B存證電子發票,僅須循序完成以下4項前置準備: 一、準備憑證:備妥效期內之工商憑證。 二、申請字軌: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 三、註冊登錄: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完成註冊,並登錄主憑證。 四、取號設定:完成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及設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利用現有電腦與網路設備,即可上線於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開立B2B 發票,大幅降低導入門檻與建置成本。此外發票開立與資料管理電子化後,不僅能避免手寫開立錯誤的風險,並有助於提升稅務處理效率,加速邁向數位轉型與淨零減碳行列。 該局呼籲 ,營業人可多加利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開立電子發票,若有操作上的疑問,可撥打電子發票客服專線 0800-521-988 洽詢或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 https://www.ntbk.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 前鎮稽徵所 聯絡人:白股長 聯絡電話:(07)7151511 分機6170 撰稿人:凌小姐 聯絡電話:(07)7151511 分機6197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 Read more »
個人股東取得股票股利 應依來源判斷是否課徵所得稅 - 8月 27, 2026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115.8.26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個人股東取得公司分配之股利或盈餘,除現金股利外,公司以股票形式發放之股票股利,是否屬所得稅法規定之股利及盈餘所得,應依股票股利之發放來源及性質判斷是否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辦理結算申報。 該分局說明,公司決議配發股票股利時,其課稅方式如下: 一、盈餘轉增資方式配發股票股利:公司以盈餘轉增資方式配發股票股利,雖股東未實際取得現金,但所取得之股票具有財產價值,屬股利及盈餘所得,應依公司填發之股利憑單列報所得。 二、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股票股利:公司以資本公積轉增資方式配發股票予股東,應依資本公積之來源判斷是否屬應課稅所得。 (一)如屬普通股票發行溢價等具股東出資額性質之資本公積,因屬股本返還性質,不屬所得,股東取得之股票免計入所得課稅。 (二)如資本公積來源屬於受領贈與之所得、庫藏股票交易溢價、特別股收回價格低於發行價格之差額、認股權證逾期未行使轉列之餘額或股東逾期未繳足股款而沒收之已繳股款等非屬股東出資性質之項目,股東取得之股票,應列為取得年度之股利及盈餘所得,依法申報課稅。 該分局提醒,股票股利雖非以現金方式取得,但是否課徵所得稅,仍須依其發放來源及性質認定。民眾取得股票股利時,應留意公司有無填發之股利憑單,並依規定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並避免因漏報所得而受罰。民眾如尚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臺中分局 綜所稅課 洪小姐 電話:(04)22588181轉281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 Read more »
賣房省稅 善用一生一次優惠 - 10月 09,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115.10.9 賣房想省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這張牌何時打出去可能差很大。一般用地土增稅率為20%至40%,自用住宅符合條件可降至10%。財政部指出,其實這項優惠還有不少規劃空間,不只夫妻各有一次,多戶自住房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甚至可以同時適用10%稅率。 財政部表示,土增稅是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課徵,稅額與土地公告現值漲價幅度、持有期間及使用情形等有關。一般用地依漲價倍數適用20%至40%累進稅率,自用住宅用地則固定為10%,兩者稅負可能相差一倍以上。 自用住宅10%優惠又分為「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其中,一生一次門檻相對寬鬆,只要出售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處設籍,出售前一整年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地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符合面積等規定,就可申請適用,且沒有持有或居住滿六年要求。 一生一次的使用時機很重要。財政部指出,夫妻其實各有一次機會,如果房地都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所有權人已使用過優惠,之後再出售符合自住條件的房地,可利用夫妻相互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增稅、配偶間贈與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規定,先將土地贈與配偶,再由配偶出售,使用配偶的一生一次優惠。 此外,「一生一次」也不代表只能用在一戶。如果同時擁有多戶符合自住條件的住宅,可規劃在同一天簽訂買賣契約、同一天申報土增稅,只要合計面積未超過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多戶可同時適用10%優惠稅率。 財政部提醒,如果不確定過去是否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可向稅捐機關查詢。名下有多戶自用住宅者,出售前也可先試算稅額,再決定優惠使用時機,避免把僅有一次的機會用在節稅效果較小的房地。 文章含有圖片或影片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 Read more »
工廠房屋稅減半 三大要件 - 9月 29,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115.9.29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依規定,工廠同時符合「合法登記、直接生產、自有房屋」三項要件,並依規定期限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即可依照營業用房屋稅率減半課徵。 目前營業用房屋稅率為3%,符合條件者相當於適用稅率1.5%。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合法登記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的自有房屋,可按營業用房屋稅率減半徵收房屋稅。賦稅署表示,這項優惠有三項基本要件。首先是「合法登記」,工廠須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完成合法登記,才能進一步申請房屋稅減半課徵。 第二項要件是「直接生產使用」。賦稅署解釋,可適用優惠的房屋,必須實際供工廠直接生產使用,包括生產所需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換言之,並非工廠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都能一律適用減半稅率,仍須視實際用途認定。 要特別留意的是,工廠內並非所有空間都屬於「直接生產使用」。賦稅署解釋,若是只有用於辦公室、會議室、餐廳、守衛室、員工宿舍、員工停車場等,原則上不屬於直接生產使用範圍。 此外,未領有使用執照的違章房屋、違章增建部分,以及空置未使用的廠房,也不適用這項減半規定,仍應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第三項則是「自有房屋」。房屋必須符合自有條件,才能適用工廠房屋稅減半規定。公司或法人組織的工廠,房屋應由公司或法人所有;合夥組織的工廠,則須符合相關所有權規定;獨資經營的工廠,房屋則須為登記工廠的營業負責人所有。 另外,房屋稅減半優惠需要由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提出申報,並非自動適用。業者應在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每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經核定後才能適用減半課徵。如果逾期申報,則自申報次期開始適用。至於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減半課徵後,只要減徵原因及房屋使用情形沒有變更,後續則不必重新申報。 文章含有圖片或影片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 Read more »
同婚親屬設籍 適用自住優稅 - 10月 26,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115.10.26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適用對象放寬,同性配偶的父母設籍居住,也可比照直系親屬申請。台南市稅務局表示,依財政部解釋令,同性婚姻一方與另一方的直系血親及其配偶,可比照直系親屬適用相關租稅優惠,但仍須符合房屋所有權、使用情形及面積等規定。 稅務局指出,自用住宅用地除須辦妥戶籍登記,地上房屋也須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無出租或營業。適用面積上限,都市土地為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為700平方公尺。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適用為限;但若供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居住,則不受一處限制。因此,已有一處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其他房地仍可能符合優惠條件。 舉例來說,林先生名下有一處自己設籍的房地,土地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另有一處房地,打算讓同性配偶的父親遷入設籍居住。稅務局說明,依最新解釋令,後者可比照成年直系親屬設籍,符合其他要件後,也能申請優惠稅率。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 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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