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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繳稅額 免納房地合一稅

暫繳稅額 免納房地合一稅 →點入看全文 2025/07/31 01:58:33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房東在台天數 牽動扣繳率

房東在台天數 牽動扣繳率 →點入看全文 2025/07/31 01:56:4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南部受災戶 繳稅期展延

南部受災戶 繳稅期展延 →點入看全文 2025/07/31 01:54:5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部放寬 房地合一分開計算稅額可不計入企業暫繳

財部放寬 房地合一分開計算稅額可不計入企業暫繳 →點入看全文 2025/07/30 18:12:17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30日電

協助颱風豪雨救災 財政部公股事業合捐6600萬元

協助颱風豪雨救災 財政部公股事業合捐6600萬元 →點入看全文 2025/07/30 16:12:22 中央社 記者張璦、蘇思云台北30日電

保單「轉要保人」前注意!國稅局示警等同送錢:要納贈與稅

保單「轉要保人」前注意!國稅局示警等同送錢:要納贈與稅 →點入看全文 保單變更要保人之前要特別注意。 2025/07/30 14:13:1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包租婆出租還能報自用地價稅?稅局解答:確實可行

包租婆出租還能報自用地價稅?稅局解答:確實可行 →點入看全文 房東若有自住事實,也能申請按比例享有自用稅率。 2025/07/30 14:03:1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國人在臺灣受僱於外國公司遠距工作,跨國薪資應如何課稅?

國人在臺灣受僱於外國公司遠距工作,跨國薪資應如何課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25-07-29 】         職場無國界,現代科技正翻轉職場勞務的提供方式。愈來愈多臺灣專業人士受聘境外企業,選擇留在國內提供勞務,透過視訊或電子郵件與境外團隊溝通,完成各項專案或日常工作。在我國境內提供勞務而自境外取得之勞務報酬係屬中華民國來源之薪資所得,依法應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 8 條第 3 款規定,境內居住者之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係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且不論雇主所在地及薪資匯款帳戶地點在境內或境外,均認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該局舉例,一名臺灣軟體工程師 113 年受聘於美國矽谷一家新創企業,負責遠距開發專案。該工程師全程於臺灣透過視訊會議及電子郵件完成工作,薪資由美國公司每月匯入其美國的銀行帳戶,儘管薪資非匯進境內帳戶,但由於勞務提供地在臺灣,其薪資收入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併入其 113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該局呼籲,於我國境內提供勞務而取自境外雇主之報酬,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納稅義務人如有短漏報本人、及其合併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是類所得,只要是在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完成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規定免予處罰。若有申報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 0800-000-321 洽詢,或至高雄國稅局官網( https://www.ntbk.gov.tw )使用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諮詢。

適用零稅率之營業人得申請按月申報營業稅,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適用零稅率之營業人得申請按月申報營業稅,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5-07-30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 7 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按月申報營業稅,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該局說明,為鼓勵外銷,營業稅法第 39 條第 1 項第 1 款明定營業人因銷售第 7 條規定適用零稅率之貨物或勞務而溢付的營業稅准予退還,又為使前揭營業人能儘速取得退稅款,同法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該等營業人得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每月為 1 期辦理營業稅申報作業,並應自核准後之首一單月起適用。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經營外銷貨物,每期申報退還因外銷貨物適用零稅率而溢付之營業稅額,惟為避免資金積壓,甲公司於 114 年 8 月向所轄國稅局申請以每月為 1 期辦理營業稅申報作業,並於同年月經所轄國稅局核准後,甲公司應自 114 年 9 月起於次月 15 日前按月申報營業稅,即甲公司應於 114 年 10 月 15 日前申報 114 年 9 月營業稅。 該局提醒,營業人經稽徵機關核准以每月為 1 期辦理營業稅申報者,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所稱同一年度係指日曆年度,即 1 月 1 日起至同年 12 月 31 日止。倘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丹娜絲颱風風災災區~個人申請災害損失期間延長為6個月

丹娜絲颱風風災災區 ~ 個人申請災害損失期間延長為 6 個月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25-07-30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丹娜絲颱風重創臺灣南部,造成嚴重災情,為讓納稅義務人有充裕時間重建修復家園,該局將轄區內臺南市、嘉義縣及嘉義市地區之個人,申請災害損失期間由 1 個月延長為 6 個月 ( 自 114 年 7 月 5 日起至 115 年 1 月 4 日止 ) 。 該局說明,為緩解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稅捐壓力,該局另於 114 年 7 月 9 日公告丹娜絲颱風風災期間申報繳納及發單開徵之各類國稅稅目有關申報繳納期限展延事宜。 該局再次強調,對於民眾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同時提醒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 https://www.ntbsa.gov.tw/ )查詢相關資訊及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 0800-000321 ,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114年7月31日撥入指定帳戶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第 1 批退稅,將於 114 年 7 月 31 日撥入指定帳戶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25-07-30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今 (114) 年 5 、 6 月辦理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 1 批退稅,將於今年 7 月 31 日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或撥入其指定帳戶,第 1 批退稅適用對象為採用網路申報 ( 含手機 ) 、稅額試算服務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今年 5 月 12 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之退稅案件。 該局說明,所轄苗栗、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 5 縣市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第 1 批退稅,約 86 萬餘件,將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辦理直撥退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其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由國稅局以掛號寄發退稅憑單,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今年 7 月 31 日至同年 9 月 30 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期限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兌領或提出交換。 另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申報退稅案件撥付狀態,該局網站「首頁 (https://www.ntbca.gov.tw)/ 政府資訊公開 / 業務資訊查詢 / 綜合所得稅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專區,提供查詢服務,該局並籲請納稅義務人善加利用直撥退稅,只要正確填寫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退稅款將由國稅局直接撥入其指定帳號,既安全便利又快速取得退稅款,更可免掉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奔波。 該局特別提醒,國稅局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納稅義務人去自動櫃員機 (ATM) 進行相關操作,請民眾提高警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申報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私立醫院(診所)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請查閱「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診所)名單」

申報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私立醫院(診所)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請查閱「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診所)名單」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5-07-29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依所得稅法規定,應檢具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所開具的醫藥費收據。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檢具的醫療機構收據,如屬於未加入全民健康保險特約的私立醫療機構,應經財政部核定為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療機構,所支付的醫療費用,才符合列舉醫藥及生育費的規定,但民眾給付的醫藥費中,屬於受領政府補助(例如:人工生殖補助)或受有保險給付部分,應於申報時自行減除,以餘額列報。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辦理 112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新臺幣(下同) 79 萬元,檢附憑證包含 A 皮膚科診所開立 6 張醫療費用收據,金額合計 75 萬元,經該局查明 A 皮膚科診所非屬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亦非屬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故剔除醫藥及生育費 75 萬元,核定補徵稅額 9 萬元,甲君已繳清稅款,全案確定。 該局提醒,財政部已將「經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診所)名單」,公告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路徑:首頁 / 稅務資訊 / 經財政部核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診所)〕,民眾可自行查閱或下載,並務必確認申報列舉之醫藥及生育費,是否符合所得稅法規定及有無領有政府補助或受領保險給付。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說明,或上北區國稅局官網( https://www.ntbna.gov.tw ),並使用線上「智慧客服」查詢協助。

繼承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繼承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5-07-29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 該局補充說明,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五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 如有任何疑義,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變更保單要保人,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變更保單要保人,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5-07-29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變更保單要保人,形同原要保人將保單價值無償移轉予他人,涉及贈與行為,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所稱贈與,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常見父母以自己為要保人並繳納保險費,於子女成年後,透過變更要保人的方式,將保單轉移與子女,此時應以保單變更日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作為贈與金額,申報贈與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 112 年間投保年金保險,並以甲君本人為要保人,其子為被保險人。然甲君於 114 年 2 月間將保單之要保人變更為其子乙君,惟未申報贈與稅,經該局查獲按變更日保單價值準備金核認贈與金額新臺幣(下同) 5,000,000 元,因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除補徵甲君贈與稅額 256,000 元外,並裁處罰鍰。 該局提醒,保險契約變更要保人,原要保人(即贈與人)倘未依規定申報贈與稅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所轄國稅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財政部已放寬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療(事)機構適用對象及條件,請業者踴躍申請

財政部已放寬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療 ( 事 ) 機構適用對象及條件,請業者踴躍申請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25-07-29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的私立醫療 ( 事 ) 機構 ( 下稱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 ) 申請「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財政部於 114 年 5 月 28 日修正發布「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審核要點」(下稱審核要點),放寬申請適用對象及條件,並明定申請時程。 中區國稅局說明,本次審核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擴增申請適用對象:除醫院、診所外的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本次新增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語言治療所、心理治療(諮商)所、聽力所及助產機構。 二、放寬申請適用條件:將原提出申請年度前三年度均依法按帳簿憑證資料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其中至少 1 年度經稽徵機關查帳核實認定,且該 3 年度均無重大違章情節者的申請條件,放寬僅須申請年度的「前一年度」依法設帳核實申報其執行業務所得,經稽徵機關查帳核實認定且無重大違章者,即可提出申請。 三、明定申請時程:自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法定 ( 或依法展延 ) 結算申報期間屆滿次日至當年度 12 月 31 日,均可向業者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經審認符合會計紀錄完備正確者,自認定適用年度起 3 年內,均依法按帳簿憑證資料及實際所得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繳清稅款,原則予以書面審核,免列入執行業務所得選案查核對象;且民眾因病就醫治療、生產、接受醫療照護等醫療行為而支付該等機構的費用,可依所得稅法第 1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之 3 規定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充分保障民眾列報扣除額權利,創造業者及納稅義務人雙贏。 該局提醒,為便利民眾查詢,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療 ( 事 ) 機構名單,已公告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 首頁 / 稅務資訊 / 經財政部核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 ( 診所 )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將竭誠服務。

建商賣房 留意所得年度

建商賣房 留意所得年度 →點入看全文 2025/07/30 01:25:38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生前贈與已繳稅 扣抵有上限

生前贈與已繳稅 扣抵有上限 →點入看全文 2025/07/30 01:23:52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自住地價稅 可按比率算

自住地價稅 可按比率算 →點入看全文 2025/07/30 01:22:5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分次結帳拚中獎?國稅局示警:這種發票中獎也沒錢拿

分次結帳拚中獎?國稅局示警:這種發票中獎也沒錢拿 →點入看全文 2025/07/29 10:37:3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生前贈與配偶財產 兩變革

生前贈與配偶財產 兩變革 →點入看全文 2025/07/29 01:12:50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繼承共有房屋 稅率最低1%

繼承共有房屋 稅率最低1% →點入看全文 2025/07/29 01:10:5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承攬工程印花稅 有眉角

承攬工程印花稅 有眉角 →點入看全文 2025/07/29 01:10:2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部擬修法 無論配偶有無拋棄繼承擬制遺產仍須繳稅

財部擬修法 無論配偶有無拋棄繼承擬制遺產仍須繳稅 →點入看全文 2025/07/28 20:45:13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8日電

外國專才享租稅優惠 「同時」符合三項條件

外國專才享租稅優惠 「同時」符合三項條件 →點入看全文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若要享有租稅優惠,須符合三大條件。 2025/07/28 00:39:56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新聞中的法律/領取失業給付 三大注意

新聞中的法律/領取失業給付 三大注意 →點入看全文 2025/07/28 00:33:07 經濟日報 陳美女

扣繳單位給付租金予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惟於課稅年度未入境之個人,應依非居住者適用之扣繳率扣繳稅款及申報

扣繳單位給付租金予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惟於課稅年度未入境之個人,應依非居住者適用之扣繳率扣繳稅款及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25-07-29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扣繳單位給付租金予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個人,若該設籍之個人於課稅年度內從未入境中華民國境內者,應依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適用之扣繳率 20% 扣繳稅款,並於給付日起 10 日內完成扣繳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針對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個人,認定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其認定原則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 31 天;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在 1 天以上未滿 31 天,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向設籍於臺灣之 A 房東承租房屋營業使用, 113 年度甲公司按月匯款給付 A 房東租金新臺幣 ( 下同 )10,000 元,並於 114 年 1 月將 A 房東之租賃所得併同辦理 113 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惟經國稅局查得 A 房東於 113 年全年度未入境臺灣,且甲公司與 A 房東簽約時, A 房東已告知甲公司自己長期不在臺灣,認定 A 房東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但甲公司未依所得稅法第 88 條及第 92 條第 2 項規定,於每次給付 A 房東所得時,按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適用之扣繳率 20% 代扣繳稅款 2,000 元,並於給付日起 10 日內完成扣繳申報,案經查獲並依同法第 114 條第 1 款相關規定裁罰。 該局另外提醒,為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修正後所得稅法第 92 條第 2 項規定,已增訂非居住者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外國營利事業 ) 繳納扣繳稅款、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 3 日以上國定假日,得延長 5 日之規定,以減輕扣繳義務人作業負擔。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