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繼承遺產 有條件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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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已繳過相關稅負 五年內不計入遺產總額 六年至九年則依比率扣減

國稅局表示,在繼承財產已繳過遺產稅的前提下,五年內再次被繼承,可不計入遺產總額。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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