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收假處分裁定 30日內聲請法院執行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2026/03/04 02:51:0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債權人收到假扣押或假處分裁定後,應在30日內向稅捐機關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所得資料,並向法院聲請執行,若超過期限,稅捐稽徵機關將無法受理....點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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