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費超額 應列薪資所得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1月 30,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提供員工在工作時間的飲食及膳食開支,無論是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應留意計算伙食費限額,超過限額部分,應轉列為員工薪資所得.....點入看全文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軟體自115年4月15日起上線 - 4月 16, 2026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 114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軟體自 115 年 4 月 15 日起放置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 https://tax.nat.gov.tw ),營利事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團體)可先至該網站申請網路申報身分認證,並於上述日期起下載安裝申報軟體,憑於 115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遇假日順延至 6 月 1 日)使用網路辦理 114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經由網路辦理結算申報,須依規定申請網路申報身分認證,可依下列 2 種方式擇一申請: 一、簡易電子認證方式:由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點選常用服務 ∕ 「密碼申請」,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機關團體扣繳編號)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依序鍵入相關資料完成密碼申請,已申請簡易電子認證密碼者毋需再申請。 二、電子憑證認證方式:營利事業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 https://moeaca.nat.gov.tw )申請工商憑證 IC 卡,機關團體及其代理人(事務所)向 XCA 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 https://xca.nat.gov.tw )申請留有統一編號資訊之組織及團體憑證 IC 卡。 該局指出,申報軟體下載路徑為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首頁 / 非個人 / 營利事業所得稅項下,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可分別點選「營所稅結(決)算申報」及「營所稅機關團體申報」,再至「軟體下載與報稅」下載,包含營所稅結(決)算申報程式(含建檔、審核、列印)、股東股份轉讓媒申審核申報程式、投資人明細媒申審核申報程式、興建、營運及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投抵媒申審核程式、公司員工或高階專業人員取得股票或執行認股權憑證選擇緩課媒申審核程式、以技術或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選擇緩課媒申審核程式、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媒申審核程式、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媒申審核程式及營所稅結算機關團體申報系統等申報軟體。 該局籲請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先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網路申報身分認證,並自 115 年 4 月 15 日起下載安裝申報軟體,俾利 115 年 5 月 1 日起以網路辦理 114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 113 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 Read more »
機關團體辦理11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網路上傳附件,省時又便利。 - 4月 10, 2026 為推動稅務數位化並貫徹簡政便民政策,機關或團體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機關團體)之「附件資料上傳」功能傳送附件資料,可有效節省郵寄成本與臨櫃時間,但請留意上傳的檔案格式、容量限制及申報上傳期限,以確保申報作業順利完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彙整附件資料上傳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附件檔案須轉換為 PDF 格式且不得加密,總上傳容量以 200MB 為限。 二、檔案命名方式: (一)採「單檔上傳」者,檔名由使用者自訂,副檔名為 .pdf 。 (二)採「多檔上傳」者,請依照「附件類別代號-〔使用者自訂之檔案名稱〕 .pdf 」格式命名。 三、會計師簽證案件務必上傳簽證報告書,未上傳者將視同普通申報案件處理。 四、網路上傳附件資料以原申報收件編號進行歸戶。 該局特別提醒, 114 年度機關或團體各項申報及附件上傳期限,採曆年制案件,申報資料上傳期間為 115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當日 24 時前);網路附件上傳則可延至 115 年 6 月 29 日(當日 24 時前)。非曆年制案件,申報與附件上傳期限皆為其規定之申報截止日。 該局呼籲,採網路附件上傳者,務必配合申報期限及附件上傳規定,並確認是否上傳附件成功,且依規定妥善保存附件資料正本以備日後查核。如有稅務問題可撥打 0800-000-321 、系統操作問題可撥打 0809-088-198 (申報期)或 0809-085-188 (全年)免付費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s : //tax.nat.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稅務問題)及「啵兒棒」(系統操作問題)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徵收及資訊組 聯絡人:陳中恒股長 聯絡電話: (07)7256600 分機 7810 撰稿人:李中生 聯絡電話: (07)7256600 分機 7821 Read more »
公告115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 - 12月 01, 2025 【財政部賦稅署 -2025-11-27 】 財政部於今( 27 )日公告 115 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詳附表)。 財政部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 條之 1 規定,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 10 %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上次調整為 111 年, 115 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與 111 年適用之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及各項扣除額上次調整為 113 年, 115 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與 113 年適用之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課稅級距金額上次調整為 114 年, 115 年適用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與 114 年適用之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爰均免予調整。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上開各項金額依稅法規定按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評估後公告,適用於 115 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 〔附 115 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覽表 〕 Read more »
年終達90,501元 要先扣稅 - 1月 30,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財政部指出,員工參加公司尾牙摸彩,幸運中獎的獎金或獎品屬於機會中獎所得,須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 點入看全文 Read more »
他被資遣急賣房卻踩雷!漏掉這細節慘遭國稅局追稅找上門 - 4月 23,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2026/04/22 10:38:58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房地合一稅雖針對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出售房地提供 20 %較低稅率,但仍設有嚴格條件,尤其必須符合自住使用且未出租等規定,否則即使符合「非自願」原因,仍可能被改按較高稅率課稅..... 點入看全文 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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