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轉增貸 利息仍可列扣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2026/03/05 00:45:46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可在申報綜所稅時列舉扣除,若將房貸轉至其他銀行轉增貸,只要在原貸款「未清償額度內」所支付的利息,仍可繼續核實減除.....點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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