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4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即將於今(115)年51日開始,籲請外僑納稅義務人儘早準備資料,如期完成申報納稅義務。

該局說明,外僑納稅義務人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今年51日至61日),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個人/外僑綜合所得稅/軟體下載與報稅,下載離線版軟體或以線上版辦理網路申報;另外,使用Mac電腦、Linux電腦或是平板電腦的納稅義務人,則可利用線上版進行網路申報。

網路申報提供下列5種登入方式,快速又便利:
1.
內政部核發之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
2.
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
3.
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
4.
已註冊內政部行動自然人憑證。
5.
今年131日居留或停留證明文件所載之「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或許可證號」(搭配查詢碼及出生年月日可匯入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該局提醒,完成網路申報後,應檢送之各項證明文件,舉凡扶養親屬、境外雇主給付之勞務報酬、列舉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等證明文件,皆須於今年611日前送(寄)至轄區國稅局,臺北市外僑納稅義務人請送(寄)該局綜所遺贈稅組外僑股(地址: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21樓)。

該局呼籲,請外僑多加透過網路辦理114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可利用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稅,節省往返國稅局及排隊等候的時間。另外,今年51日為國定假日,當日各地區國稅局均未提供臨櫃服務,若有相關臨櫃報稅需求請於其他上班日辦理。如有任何申報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軟體操作問題,請撥打0809-085188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說明。

(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楊股長;電話02-23113711分機1650

留言

熱門文章

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受有保險給付部分,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應自行減除

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書表及修訂重點已放置網站

機關團體辦理11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網路上傳附件,省時又便利。

115年4月14日辦理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按申報資料核定案件之公告作業

公告115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