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附件,113年7月1日前送交

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附件,11371日前送交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24-06-28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採曆年制之營利事業完成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網路申報後,有應繳交之附件應於今(113)71(630日為星期日順延至次日)前,將相關附件資料及會計師簽證報告書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該等資料亦可於628日前,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送交,「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得免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章。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則免送申報書表及相關書表(含繳款書、股東會議事錄)
一、非採用會計師查核簽證或使用藍色申報書。
二、無申報書附件目錄表項次5(境外可扣抵稅額證明文件)7(各頁加附之明細表或計算表等)8(其他各項相關文件)所列文件。
三、財產目錄未採附件方式申報。
四、未適用租稅減免相關規定。
六、未適用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留言

熱門文章

「統一發票專用章」刊載內容有規定,缺一不可

未具資格擅自執行記帳士業務者,將依法查處

外國營利事業取得中華民國來源之勞務報酬或營業利潤前,申請核定適用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度計算所得額及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