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多年租金 要全額申報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國稅局指出,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個人出租房屋屬於「租賃所得」,若房東與房客約定一次繳清數年租金,應視為在收取當年度的所得,並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一併課稅.....點入看全文

留言

熱門文章

伙食費超額 應列薪資所得

欠稅人隱匿財產於外幣保單,移送強制執行後成功徵起1,40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