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繼承屋「額外負擔」可減稅 須檢視四大條件是否符合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繼承不動產,若併同繼承所遺留的房貸餘額,在將這筆房地出售時,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的房地現值、且確實由個人實際負擔償還部分,視為「額外負擔」,可自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減輕房地合一稅負擔.....點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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