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採網路辦理11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者,請注意附件送交期限!

發布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為11561日,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採網路申報者,應留意依規定期限送交附件資料。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透過網路申報方式辦理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除符合免送申報書表及相關附件者外,請於115630日前(採特殊會計年度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將相關附件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亦可於115629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上傳後請務必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查詢,確認相關資料已上傳成功。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如為會計師簽證之結算申報案件,於網路申報完成後,應於前揭期限內送交會計師簽證報告書,逾期送交者視為普通申報案件,將無法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盈虧互抵之規定,請注意依限送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至該局網站查詢相關法令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     蘇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1310

留言

熱門文章

公告115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

送贈品加收之運費要開發票嗎?

金管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明定徵求人應以電子方式上傳徵求資料取代現行紙本送達之規定,以提升委託書徵求作業便利性,並進行法規預告

創業別忽略!具使用發票能力營業人應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