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地轉投資大陸配息 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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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稅局提醒 對岸公司配發股利應併同台灣來源所得課稅 違者連補帶罰


國稅局提醒,公司經由第三地租稅天堂轉投資中國大陸,所獲配的股利,依規定屬於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依規定課徵所得稅。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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