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來襲,遭遇災損三步驟,存證報備有保障

丹娜絲颱風來襲,遭遇災損三步驟,存證報備有保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2025-07-07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丹娜絲颱風來襲,請民眾注意風災影響,清理家園時注意自身安全,若有發生財產損失,可申請所得稅及營業稅等稅捐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遭遇颱風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該局並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請民眾參考(詳「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

該局強調,對於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民眾及營業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該局提醒,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

民眾及營業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行政組   張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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