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買地可以只繳一半地價稅?稅務局揭「這日期」才是判斷基準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的課稅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點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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