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關係企業背書 須報手續費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為關係企業提供背書或保證服務,代表需承擔關係企業可能未履行債務的信用風險,即使未明確約定手續費收取條件,在申報營所稅時,仍應依營業常規申報手續費收入,以免遭調整補稅.....點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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