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農地 有條件免房地合一稅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實際從事耕種的農地若販售給其他自然人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增稅、免納房地合一稅,但除了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還必須具備經地方稅稽徵機關核發「不課徵土增稅證明書」,才免納房地合一稅.....點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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