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並自116年7月1日施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10.22
金管會考量現行股東會委託書徵求人申報徵求資料,係以紙本方式送達公司及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製作文件須耗費大量人力,且無法系統性建檔,為因應電子簽章法修正,持續推動股務作業電子化服務,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提升徵求資料數位化作業,金管會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相關修正條文已預告期滿,將於近期發布,另考量本次修正涉及徵求人及公司辦理徵求及非屬徵求傳輸及揭露作業流程變動,為利外界充分理解及配合調整所需時間,爰調整自116年7月1日施行,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徵求人應將出席股東會委託書徵求資料表等相關資訊,傳輸至集保結算所之資訊申報網站,以取代現行紙本送達公司及副知證基會;公司並應將彙整後之徵求人資訊,傳輸至資訊申報網站完成揭露。
二、為落實申報一致性,以利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作業及外界查詢,明定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將徵求人徵得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彙總編造統計表,傳輸至資訊申報網站。
三、明定徵求人及公司辦理徵求及非屬徵求資料傳輸至資訊申報網站及其他相關事項,應依集保結算所規定辦理。
四、配合公司及徵求人應將徵求及非屬徵求之資料傳輸至資訊申報網站,無再排除適用電子簽章規定之必要, 配合修正不適用電子簽章法之範圍。
金管會將持續推展股務作業電子化服務,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提升股務數位化作業。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聯絡電話:(02)2774-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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