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南部地震造成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三步驟報您知
0121南部地震造成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三步驟報您知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2025-01-2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今日凌晨嘉義縣大埔鄉、臺南市楠西區地震全臺有感,民眾若因此造成財產損失,該局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或營利事業因地震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該局並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請民眾參考(詳「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行政組王股長 06-2223111分機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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