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勞資會議 六個注意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7月 08,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台北報導 115.7.8勞動部提醒雇主,勞資會議召開情形,已納入事業單位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櫃、聘僱外籍移工的審查項目之一,雇主務必依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舉辦勞資會議.....點入看全文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營利事業委外記帳及稅務申報,應注意委任合法代理人,保障權益 - 9月 01, 2026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115.8.31 營利事業設立後,舉凡開立統一發票、帳務憑證處理、財務報表製作、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各項稅務事項,皆攸關營利事業權益, 若需委外辦理 , 應委由具備專業能力及合格之 會計師、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 代理人, 俾利正確處理帳務及依法辦理稅務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會計師依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第2條規定,向財政部申請登記為「稅務代理人」;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則依記帳士法第2條規定向執業登記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執業報備,二者均為合法代理人。會計師執業範圍,包括簽證、會計及稅務服務;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主要處理記帳及稅務申報。營利事業可視業務需要,委任合法代理人。 該局補充,合法代理人名單及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官網查詢(網址 https://www.mof.gov.tw/首頁/便民服務/賦稅服務資訊 /稅務代理人資訊或記帳士資訊)。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部分,亦可至執業登記地所屬國稅局官網查詢。 該局提醒 , 營利事業委外處理帳務 , 應審慎選擇合格之會計師 、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 ,以提供專 業服務品質 ,降低稅務風險 , 保障自 身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 ,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洽詢 ,或 至該局網站( https://www.ntbk.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營所稅組 聯絡人:賴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130 撰稿人:秦小姐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136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 Read more »
老闆從自家公司拿錢稱「借款」 借據也救不了遭補稅2,622萬元 - 9月 18,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115.9.17 老闆從自己公司拿錢,只要留下借據,就能算是「借款」嗎?一名公司負責人與配偶陸續從自家公司取得大筆資金,主張只是股東向公司借款,甚至提出借據、還款紀錄佐證,但因前後說法不一、公司帳載也對不上,加上借據缺乏利息、擔保及還款期限等一般借貸常見內容,最終仍不被國稅局採信,最初遭補稅高達2,622萬餘元。 資料顯示,這家公司108年間分別匯款5,650萬餘元給負責人、1,624萬餘元給其配偶;此外,公司還以自有資金代負責人支付6,800萬元,用來購買另一名股東持有的50%股權。國稅局調查後,認為部分資金並非真正借貸,而是負責人及配偶無償取得公司資金所產生的經濟利益,因此列為「其他所得」課稅。 負責人不服,主張相關款項都是向公司借來的,並非公司無償贈與,而且部分款項後來也已經還給公司,陸續提出借款契約、借據、借還款明細及匯款紀錄,希望證明雙方確實存在借貸關係。 不過,國稅局調查發現,當事人對資金性質的說法多次改變。一開始主張是股東向公司借款,之後又提出股東往來分類帳,稱部分款項是公司還款給股東,後續又再提出股東向公司借款的借據及還款紀錄。 帳務資料也出現落差。當事人後來提出的公司股東往來分類帳,期末餘額為2,075萬元,但公司當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資產負債表中,股東往來卻是0元,兩者並不一致。 財政部也注意到,這些資金動輒數千萬元,如果確實屬於公司與股東間的借貸,照一般交易常情,理應留下較完整的借貸條件。然而當事人提出的借據未約定利息、擔保,部分甚至沒有明確還款期限,加上當事人長期擔任公司負責人,公司後來也由其家族持有,對公司資金及帳務具有高度掌握能力,因此現有證據仍不足以證明這些資金確屬一般借貸。 財政部強調,公司依法成立後就是獨立法人,即使公司只有一名股東,公司與股東仍是不同的權利義務主體,公司財產不能直接視為股東個人財產。換句話說,即使是自己經營、自己持有的公司,把公司資金轉到個人名下,仍須釐清背後究竟是薪資、股利、借貸或其他性質,不能因為公司是自己的,就任意調度而不留下完整證明。 不過,這也不代表公司借錢給股東一定會被課所得稅,關鍵仍在於能否證明借貸關係確實存在。若大筆資金往來僅有事後補立的借據,且說法、帳務紀錄及資金流向彼此矛盾,即使主張日後已經還款,仍可能無法取得稅捐機關採信。最終財政部駁回訴... Read more »
年終達90,501元 要先扣稅 - 1月 30, 2026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財政部指出,員工參加公司尾牙摸彩,幸運中獎的獎金或獎品屬於機會中獎所得,須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 點入看全文 Read more »
企業未分配盈餘投資優稅 有條件 - 9月 20, 2024 企業未分配盈餘投資優稅 有條件 →點入看全文 《產業創新條例》提供租稅優惠,可將投資金額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 2024/09/20 00:40:5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Read more »
會計師法修正上路,因應會計師界實務需求鬆綁限制 - 9月 16, 202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9.15 115年8月5日公布修正會計師法第18條、第39條、第44條及第54條,因應永續資訊簽證及會計師專業服務發展需要,適度鬆綁人才資格、兼任規定及公會組織運作等限制,兼顧專業品質、人才運用與制度彈性。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一、增訂永續資訊確信助理人員資格:考量近年來永續資訊確信案件日益增加,且具備跨領域專業之需求,增訂由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擬訂永續資訊簽證工作之助理人員資格,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以利延攬與永續相關跨領域專業人才共同參與。 二、明定會計師得充任遺產管理人:考量遺產管理涉及財稅專業,符合會計師專業領域,惟現行該業務係歸屬於會計師業務範圍中其他與會計、審計或稅務有關概括事項中,本次修正明定得擔任遺產管理人,俾便利社會大眾尋求專業協助。 三、適度放寬會計師得兼任公營事業董監事:參考公務員服務法第26條規定,放寬現行禁止兼任規定,允許會計師兼任未受有俸給且未擔任對於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董事、監察人,以借重會計師專才,提升公營事業之經營與治理效能。 四、增訂公會會員大會章程委託出席之比例及有效委託之計算方式:依人民團體法第38條及人民團體會務輔導辦法第16條第3項規定,職業團體會員大會之委託代理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親自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超過時以簽到或報到之先後順序計算。惟實務上會計師公會會員人數眾多,過去曾發生會員為取得較前順序造成資源浪費,且易發生混亂而難以認定先後次序,爰增訂公會得於章程另訂有效委託出席之計算方式(如抽籤)。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為落實本次修法效益,後續將積極督導會計師公會儘速研訂永續簽證助理人員之資格條件相關辦法,並將持續檢視事務所品質管理與監理要求,期能在滿足產業需求之同時,確保查核品質,促進會計師產業邁向跨域整合的新里程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2774-739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本會民意信箱 閱讀原文 → 德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www.tktcpa.com.tw 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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