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業務交際費 有上限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2026/02/05 01:15:07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包括建築師、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全年列支的交際費總額,依規定不得超過各業別核定執行業務收入之交際費限額比例,並應取具合法憑證及證明與業務有關.....點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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