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提示電子帳簿真便利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115.7.23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為精進營利事業電子化稅務環境及提升稽徵機關便民服務效能,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調帳查核案件,除:1.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2.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申報案件;3.決算申報案件;4.清算申報案件等4類外,其餘均得採網路或媒體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

該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點選「非個人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帳簿上傳/軟體下載與報稅」下載申報軟體,透過網路上傳營利事業基本資料表及帳簿資料,經檢核無誤後,列印收執聯確實保存,或採媒體遞送帳簿資料光碟,先以審核程式審核無誤並自行列印外標籤後,再向稽徵機關送達。該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採用網路或媒體提示電子帳簿後,紙本帳簿仍應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5條至第28條規定妥善保存,備供查核。而且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時,如須複印憑證及有關文件,營利事業仍應負責免費複印提供。

另為落實納稅者基本權利保障,確保納稅者權利,稅捐稽徵機關設置有納保官,民眾如遇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救濟諮詢,可向納保官尋求協助。納稅者可透過書面、言詞、網路、電話或傳真等多元管道提出申請,相關訊息請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ca.gov.tw)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北港稽徵所 營所遺贈稅股 陳慧娥
電話:(05)7820249轉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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