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放財富管理保險商品不適用「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助益保險業拓展財富管理業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10.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為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協助保險業發展財富管理業務,提供多元化保險商品,滿足財富管理客戶之需求,並經評估保險業者於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高雄專區試辦銷售不適用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最低比率規範之人壽保險商品已達試辦效益,爰修正「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第4點但書規定,明定銷售對象為人身保險業財富管理客戶之保險商品,得不適用最低比率規範。
金管會提醒,不受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最低比率規範之人壽保險商品係針對客戶財富管理目的設計之保險商品,與傳統人壽保險商品著重提供保險保障之目的不同,客戶應於投保前應審慎瞭解商品特性與風險,並確認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檢附「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第4點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19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文章含有附件
附件_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附件_修正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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